目 录
第一部分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0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0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本级)是市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围绕盘锦市企业和行业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为盘锦科技创新提供分析测试、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人才培训、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服务;为盘锦市调整产业机构、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技术支撑,打造国内一流的集高端人才培养、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于一体的应用科研机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是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综合管理部、科技开发部两个部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0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20]6号)要求,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无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附后)
第三部分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 研究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718.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18.6万元;
2.非税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下级上解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718.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8.6万元;
2.项目支出600万元。
在支出预算718.6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0年预算同2019年比较,收入减少4.04万元,减少1%;支出减少4.04万元,减少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0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12万元,下降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12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06.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8万元,增长0.1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经费增加幅度远低于人员增加幅度。主要包括:办公费91.46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工会经费1.51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福利费0.14万元,日常管理费用200万元,科研经费400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分项目如下: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资产总额2,0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63万元,固定资产452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0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2020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60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