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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27日 09:20   科学技术研究院 点击:[]

各位老师:

由省科协、省人社厅联合开展的2017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征集评选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简要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成果类别

1.学术论文。指在国内外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及相关交叉学科类的成果论文。

2.著作。指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及相关交叉学科领域的著作,也包括优秀译著和科普著作。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人为成果第一作者且工作单位在我省,学风正派,品行端正

2.申报者只能通过1个渠道(即1个初审单位)申报1项成果,作者署名顺序不得更改。

3.申报成果须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撰写、发表或出版。论文类需公开发表;著作类需正式出版;

4. 往届参加评选成果不再参评。

5.申报成果不得涉密和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报通知在省科协网站()查看。

2.申报者登录,通过成果奖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申报者网上申报后,通过系统打印出申报表。

3.为了避免获奖后证书被邮寄到别处,请您初审单位选择大连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初审单位代码:143。

4.申报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主楼208。

(二)申报者所需提交纸版材料

1.系统生成的申报表打印稿1份。

2.论文类需提交出版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正文实名复印件;著作类需提交原著作1部;

3.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三)申报要求

1.论文类在系统中上传的匿名文档不得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任何个人信息。网上申报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需按系统提示上传,否则视为申报材料不全。

2.提交的所有纸版申报材料要用A4纸打印,申报表印章齐全, 其他相关材料附在申报表后方可生效。

3.未按要求申报的成果不予参评。

4.所有提交的纸版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四)申报截止时间

7月10日(周一)下午5:00前截止,如遇申报系统问题请直接与本系统技术联系人咨询 :

翟雅荣(系统技术咨询) 电话:13889332907

三、评审程序和办法

省科协、省人社厅负责组织成立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委会按照学科组建评审组,对初审通过的申报成果逐轮评审。经社会公示,最终确定获奖成果。成果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回避的原则,采取匿名评审、公示和监督制度。评审办设在省科协学会(国际)部,负责颁发获奖证书,每项获奖成果一份证书。

附件:1.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

2.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3.成果奖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联系单位: 校 科 协

联 系 人: 董 天 文

联系地点: 主楼208室

联系电话: 84707602

邮    箱: kyyc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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