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省科协下发的关于实施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国(境)外交流提升计划资助办法(见附件一),凡年龄在50周岁前(1967年1月日以后出生),并已确定在2017年1月1日-4月30日期间参加境外学术交流活动的老师可以提交申请。申报人除填报附件二、附件三表外,还请尽可能提交一份较齐全的附件材料(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因公护照、邀请函、学术会议背景资料、会议主旨发言通知、论文稿、口头报告证明等材料。此次将采取定档资助的方式进行资助,因此请务必提供较全的材料证明。我校申报受理时间为:11月16日起,截止日期为11月25日(周五)下午3:00前,我校符合条件的老师请仔细阅读资助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后填表申报,同时提交纸质件一式两份(送至主楼208室)及电子文件,由校科协统一向市科协学会部统一申报,凡已获得此项目资助过的,两年内不得再申报。省科协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电话:84707602
邮 箱:dongtw@
联 系 人:董天文
附件:
附件1:省科协实施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境外资助文件
附件2:省科协实施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境外资助申请表
附件3:省科协实施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境外资助汇总表
附件4:省科协实施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境外资助回国总结表
校科协
201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