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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院推荐李新华评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公示

2017年10月10日 14:35    点击:[]

按照《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7]48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7]161号)精神,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李新华同志评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予公示:

李新华,男,汉族,1966年2月生,高级工程师,硕士学位。自2017年2月,加入我院从事精密感知与控制、工业自动化等领域的相关工作。自1987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完成国家和地方建材及玻璃行业项目30余项,主持开发计算机集散控制系统计6套,主持编程设计应用引进美国技术1套用于浮法玻璃生产线。除了坚守工业自动化领域,还在超高精密磁电测量研究领域积极开拓,并获10项专利(8项实用新型2项发明)。自主开发研制的磁电纳微米直线位移和高精度角度传感器已产品化并在实际中应用,被中国淮海集团导弹防御项目,中国空空导弹院某型空空导弹项目,中电集团中电二十所某雷达装置项目选用。由于我们在导弹制造的传感器领的突出表现,受中国空空导弹院委托研制承制,起草中国昆山科致瑞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军事规范标准,即《**型磁电轴角编码器详细规范》,中国空空导弹院 2015年4月1号批准,2015年6月1号实施。

材料公示地点:综合管理部(F05-411)。

公示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14日17时。

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综合管理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427-2931910

Email:mengxi.tian@

联系人: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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