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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共建大工知识产权学院 助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大连理工大学三方签署共建协议 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成立

2016年09月12日 22:06   宣传部 新闻中心 点击:[]

核心提示:9月9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和我校三方合作共建的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正式成立。上午,共建工作对接会议在国际会议中心三楼第二会议室举行。

9月9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和我校三方合作共建的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正式成立。上午,共建工作对接会议在国际会议中心三楼第二会议室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李长春,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岩,学校党委书记王寒松、校长郭东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成恩,副校长、盘锦校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卢中昌,校长助理毕明树、姚山,以及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有关领导,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盘锦校区管委会、管理与经济学部、技术研究开发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知识产权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成恩主持。

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校党委书记王寒松等参会领导共同见证了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成立。校长郭东明宣读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成立文件和院长聘用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司长王岚涛、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李长春、我校副校长卢中昌作为共建三方代表签署协议。

申长雨局长表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离不开优秀知识产权人才的支撑,大连理工大学作为国内重点高校办学实力雄厚、学科优势突出,尤其是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培训(辽宁)基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等一批重要知识产权平台,这为学院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大力支持学院发展,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定能建设成全国一流的、高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高地,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智力、人才支撑。

李长春局长表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也是辽宁发展的内在需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然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成立对完善辽宁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意义重大,辽宁省将全力支持学院建设,共同将学院打造成辽宁省乃至东北区域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高地和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基地。

郭东明校长代表学校感谢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长期以来给予学校的支持和帮助,表示,大工一直以来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和自身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建设,多年来在知识产权学科建设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形成了一支具有较强实力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相信此次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成立定会为大工知识产权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提供更广阔的舞台和发展空间,学校也将充分发挥一校两地三区的办学格局优势,整合全校知识产权资源,建设好知识产权学院,发展好知识产权学科,培养更多知识产权人才,为国家和东北区域经济发展、助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据悉,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由国内著名知识产权专家陶鑫良教授担任。根据协议,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将全面支持“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重点扶植知识产权管理学科建设及其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国家和区域发展亟需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尤其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推动和引领知识产权学科尤其是知识产权管理学科的发展,建设国家和辽宁省知识产权高端智库,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创新驱动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知识产权人才支撑和智库支持。学院设立在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将依托学校学科、师资优势建立从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层次完整、类型丰富的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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